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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出让金 连城县收回3宗建设用地再出让
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12-01-17 字体大小:[ ]

  因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日前,面积共135.34亩的闽辰木业等3宗项目建设用地被连城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给龙岩通顺衣帽等4家公司。
  为加强项目用地批后监管,连城县严格项目用地合同管理,从供地条件、注册资金、投资强度、开(竣)工时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加强把关,并通过“图、文、表、地”四核对,准确掌握各类闲置土地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趋势。对新上工业项目超过规定投资强度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将这一内容列入乡(镇)经济主要发展指标进行考评。
    同时,该县还采取计征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地块置换、退回土地、协议收购和托管、强制收回6种处置方式盘活存量土地,为新落户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 【来源:海峡资源报 吴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