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国土资文〔2012〕8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参加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
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按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工作安排,部创建办拟于3月在厦门举办创建活动培训研讨班。根据《关于举办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培训研讨班的预通知》(国土资创建办发〔2011〕2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及所辖的2012年创建活动重点联系县(市、区)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都应参加培训。
二、请各设区市创建活动办公室抓紧落实本市及所辖的各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并于
联 系 人:陈永香
电 话:0591—87665812;13600821418
传 真:0591-87665811
电子邮箱:xiang3821@sina.com
附件:关于举办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培训研讨班的预通知(国土资创建办发〔2011〕28号)
二○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国土资源 节约集约 创建 培训 通知
________市参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培训研讨班报名表
|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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