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工作,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9]130号)要求,我厅拟在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中选聘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
一、应急防治专家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基础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决算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熟悉国家、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精通业务,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四)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防治专家选聘程序
(一)推荐。相关人员所在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填写《福建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推荐表》(见附表),经本人签名和推荐单位盖章。
(二)公示。省国土资源厅对拟选聘的专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公示一个月。
(三)聘任。省国土资源厅给受聘专家发放聘书,有效期为3年。
(四)公告。省国土资源厅对受聘专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告。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请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附件:福建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推荐表
联 系 人:刘顺桂
联系电话:0591-87665730,13799361122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福建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推荐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学历 | | 职务 | | 技术职称 | |
| 任职时间 | | ||||
| 所学专业 | | 现从事专业、行业 | | ||
| 工作单位 |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 单位电话 | | 住宅电话 | | 手机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
| 专业领域(限选一项) ○地质普查 ○地球物理 ○地球化学 ○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环境地质 ○采矿工程 ○测绘工程 ○探矿工程 ○公路工程 ○水利工程 ○桥梁工程 ○土木工程 ○造价咨询 ○工程预决算 ○其他 | |||||
| 专业学习经 历 | |
| 工作经历 | |
| 所主持的主要工程 | |
| 主要成果 (含专利、科技成果、获奖情况等) | |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 推荐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两份,厅人教处、地环处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