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事项: | 建设用地预审 |
| 事项编码: | |
| 审批类型: | 行政许可 |
| 许可依据: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 申请条件: | 需审批项目的可研阶段、需核准的项目在核准前、需备案的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
| 上报材料 | 1、 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 2、 预审申请报告 ; 3、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 4、 单独选址在地灾易发区的应提供地灾评估报告 ; 5、 单独选址在地灾易发区应提供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 6、 受部委托项目需提供初审意见; 7、 受部委托项目需提供初审意见; 8、 受部委托项目需提供标注项目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 9、 受部委托项目需提供相关规划修改材料(公告、听证、论证、纪要规划修改方案、规划实施影响报告; |
| 办理流程: | 受理-其他处室会签-处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
| 办理期限: | 12(工作日) |
| 时限说明: |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受理部门: | 各地市国土资源局 |
| 受理地址: | 各地市国土资源局 |
| 受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87665679 |
| 联系人: | 丁勤仙 |
| 监督投诉: | 87665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