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应作何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