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未经批准进行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作何处理?
未经批准进行边探边采或试采的,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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