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福建省“金土工程”一期
项目预算送审材料部分内容的函
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福建省“金土工程”一期项目预算送审材料部分内容有误,现作如下更正:
送审材料第18页“福建省金土工程一期项目投资预算表”中“数据库建设投资预算表”,第1项“全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备注中增加“原可研报告上报投资数29万元,省发改委批复概算25万元”;同时,将第3项“全省矿业权数据库”备注中“福建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部分内容已通过合作方式委托建设,合同金额2万元,已全额支付。(合同编号:MXXHT[2007]014)”内容取消,并调整至第1项“全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备注。
此外,另补充《福建省省级金土工程一期数据库整合实施方案》送审。
请贵单位给予支持。
附件:福建省省级金土工程一期数据库整合实施方案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