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对萩芦镇洪南村及莆田高新工业园区内的两宗工业用地以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公开有偿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二、参加竞买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索取地块挂牌交易资料的时间及地点:有意竞买者可于2010年2月9日至3月5日(期间逢规定的节假日除外)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索取挂牌交易有关资料。
四、地块挂牌交易的时间及地点:挂牌公告时间自2010年2月9日至2月28日,挂牌时间自2010年3月1日至3月15日下午4:30正常工作时间,挂牌地点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
五、挂牌交易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1日;已缴纳预申请保证金的可不必再缴纳竞买保证金。
登报媒体:《湄洲日报》
咨询电话:05946988612
联系人:黄小姐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
二O一O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