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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提升保护内涵 福建省莆田市多措并举保护基本农田
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10-03-19 字体大小:[ ]

     莆田市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全市土地总面积617.85万亩,耕地面积113.97万亩,人口308万,人均耕地面积仅0.37亩,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6847片,面积104.0751万亩,其中水田65.5146万亩、旱地37.5444万亩、园地8446.5亩、土质养殖池1714.4亩,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率达91%(以96年详查面积为基数)。莆田市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经济建设,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确定的国土资源管理以及耕地保护的大政方针,通过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农田保护意识,扎实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基础工作,强化土地监察防控体系,守住了基本农田这条“红线”。

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基本农田保护意识
     为了提高人们对基本农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让全社会共同自觉参与保护基本农田,莆田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提高各级领导的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引起领导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视,取得领导支持,是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关键。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工作中,莆田市从多渠道积极向各级领导宣传基本农田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确立基本农田保护政府责任意识:一是及时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工作、基本农田“五不准”精神及我市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的工作思路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二是通过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签订市与县(区)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各县(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了各县(区)领导保护基本农田的意识。
     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基本农田保护的重任,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干部职工基本农田保护意识,是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前提保障。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局在系统内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及省厅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和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实质和要求,要站在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有关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栏、分发“五不准”宣传单等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决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基本农田保护意识。据统计,全市共举办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209期,张贴宣传标语4836张,出动宣传车下乡巡回宣传86台次,发放基本农田“五不准”宣传单28000多张。今年“6·25”期间,我局接受莆田电视台采访,并在电视上宣传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性。

建章立制,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
    莆田市紧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10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任务,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
    进一步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农田保护职责,对原有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全面重新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市政府与各县区长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明确了各县区政府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全市已全面完成了县区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委会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重新签订工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部落实到村委会。据统计,全市各乡镇与村委会共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908份,其中仙游县322份,城厢区100份,涵江区190份,荔城区121份,秀屿区175份。同时,市政府正在研究运用绩效考评办法,把耕地保护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建设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把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作为考核的硬指标进行量化考评,形成了市对县(区)、县(区)对镇(办)、镇(办)对村委会层层考核的机制。
    进一步健全了基本农田档案。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档案,是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关键的一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工作中,把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各县区都能认真按照核查时基本农田成果资料的归档具体要求,对基本农田的调整、补划定、占用、核查资料的有关表册、图件等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根据莆田市实际,在土地利用数据库建库的基础上,运用武汉中地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作为操作平台,对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图进行更新,并对图斑界线进行矢量化,建立了基本农田图形库和数据库,大大方便了图件更新、保管,为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支撑手段。同时,已全部完成了基本农田档案省、市、县、乡四级一致性备案工作,真正做到图、表、册与实地一致。
    规范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牌。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理,对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做好日常的维修、更新,市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下拨120多万元作为该项工作经费。据统计,全市共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130块、大型公益宣传牌7块,其中仙游县设立保护牌289块,城厢区设立保护牌505块和大型公益宣传牌1块,荔城区设立保护牌394块和大型公益宣传牌2块,涵江区设立保护牌545块,秀屿区设立保护牌397块和大型公益宣传牌4块。各县区对已设立的基本农田保护牌进行现场拍照,按照“一牌一卡”的要求,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牌档案。
    建立了基本农田分级监控体系。为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监控,将全市10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列为重点监控的对象,并按面积大小进行了分类造册,实行分级监控(50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列入省级监控对象,3000—5000亩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列入市级监控对象,3000亩以下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列入县级监控对象)。据统计全市共有100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保护区13片,计面积164493.3亩;5000—10000亩的基本农田保护区23片,计面积149032.0亩;3000—5000亩的基本农田保护区39片,计面积146129.4亩;1000—3000亩的基本农田保护区135片,计面积225678.0亩。
    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各项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莆田市坚持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坚决做到先审批后占用,补划的基本农田与占用的耕地质量和数量相当,同时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制度,做到占用、调整、补划定基本农田及时公示。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根据莆田市实际,市国土资源局与农业局联合制定了《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监督管理制度》、《基本农田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农田巡查制度》四项制度,并以市政府办公室(莆政办[2004]121号)文件下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贯彻实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体系。(来源:国土资源部网 张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