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乐市人民政府批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宗 地 编 号 | 宗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亩) | 土 地 用 途 | 准入产业类型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亩) | 交易起始价(万元/亩)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2010工业挂牌-11号 | 松下镇首祉村 | 189.98 | 工业仓储用地 | 粮食仓储设施 | ≥0.6,≤1.2 | ≥30% | ≤20% | 50 | ≥79 | 3 | 11 |
| 2010工业挂牌-12号 | 湖南镇湖滨村 | 324.14 | 工业 用地 | 经编纺织类 | ≥0.8 | ≥30% | ≤20% | 50 | ≥150 | 3 | 11 |
| 2010工业挂牌-13号 | 湖南镇湖滨村 | 264.63 | 工业 用地 | 经编纺织类 | ≥0.8 | ≥30% | ≤20% | 50 | ≥150 | 3 | 11 |
| 2010工业挂牌-14号 | 湖南镇湖滨村 | 120.88 | 工业 用地 | 经编纺织类 | ≥0.8 | ≥30% | ≤20% | 50 | ≥165.45 | 3 | 11 |
| 2010工业挂牌-15号 | 湖南镇鹏谢村 | 24.31 | 工业 用地 | 经编纺织类 | ≥0.8 | ≥30% | ≤20% | 50 | ≥80 | 3 | 11 |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加价幅度:
本次挂牌通过竞单位面积地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上述挂牌地块加价幅度均为0.2万元/亩的整数倍。最高报价高于交易起始价则成交。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至日期
参加挂牌的申请人可于
挂牌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以上四宗地块挂牌时间为:
六、其他事项
(一)上述地块均按现状供地。
(二)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挂牌交易地块的土地取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出让业务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不含契税)等。
(三)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四)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活动结束后,180天内办理供地手续。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六)挂牌期限届满,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28829766
八、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全称:长乐市土地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乐支行
帐 号:35001617107050002703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