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统计局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10-02-25 字体大小:[ ]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农业厅   文件

福建省统计局

 

闽国土资综〔201034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统计局转发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级

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现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事关全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也关系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央分成部分分配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为此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应当高度重视,要按照《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6227号)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分工负责,抓紧开展辖区内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

二、各地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务必于315日前完成,并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形成自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统计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统计局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研究确定抽查的重点地区。

三、各地要以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完善地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加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力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加以整改,切实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附件:《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9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统计局

 

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耕地保护  转发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统计局,存档。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0年2月2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