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进度,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纳入规划。科学合理安排用地计划,优先满足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得到落实。二是进一步提高用地服务水平,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要开辟 “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审查时限,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初次用地会审应分别于5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严格加强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在法定时间内实行“两公告一登记”;采取措施做深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依法依规对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进行补偿安置,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以及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落实共同责任,共同履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监督管理的任务。〔来源:省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