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漳州市人民政府、云霄县人民政府批准,云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由县土地收储中心收购储备的址在莆美镇莆下村、中柱村两宗工业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者应同时报名申请竞买,并须同时提交联合竞买者各人所占比例份额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公开挂牌(拍卖)出让方式(高于起始价成交),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与出让文件购取
五、挂牌或拍卖时间、地点
六、其他事项
本次挂牌(拍卖)不接受邮寄竞买,币种一律为人民币,时间为北京时间。出让地块的竞得人成交确认后当场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天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以及应缴的拍卖费用。
云霄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云霄县莆美镇宝洋街侨兴路39号
联系电话:0596-8588850
云霄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