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国土资文〔201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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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强农惠农
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省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厅领导,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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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印发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开展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福建省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10〕12号)部署,为扎实开展我厅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加强和规范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是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促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落实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闽财农〔2009〕106号)为重点,深入查找我厅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增强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使我厅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透明规范,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切实落实。
二、监管范围和内容
我厅涉农的财政强农惠农资金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围垦等项目补助资金,各有关处室要认真开展监管工作,坚持清查结合、纠建并举、务求实效,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摸清资金底数。各有关处室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涉农资金项目及资金使用安排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资金底数和流向,直属事业单位要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清理工作。厅财务处根据省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表格统一进行填报,对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涉农资金进行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各有关处室在清查中要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
(二)强化检查监督。要以落实中央和省里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深入开展强农惠农重点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既要对2007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注意检查和纠正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使用效率低的问题,以及资金使用拨付环节存在的问题和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等。要坚持标本兼治、查纠并举,边查边改,及时查找和发现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处理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并从资金管理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三)规范运作程序。各有关处室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抓好规范权力运行规程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优化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程序。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将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制度、办法、立项指南等在网上进行公布,让群众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动态,提高政策透明度,当前要着重推行重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作、公正透明。要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海峡资源报等媒介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机制,积极推广公式法、因素法等资金分配方式,推进专家评审制度,避免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的随意性,实现公正、公平分配资金。要加强信息技术平台建设,推行网上审批,实现资金全程网络监控,促进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建立健全制度。制度是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依据。各有关处室要根据建立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和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要求,抓住权力运行和财政监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完善强农惠农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更好地保障和服务“三农”事业发展。要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修订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及时制定、发布重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立项指南,提高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五制”,重点工程项目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管护措施,建立强农惠农工程项目建设与管护并重的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强农惠农工程能够长期发挥效益。要推行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奖罚分明的绩效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项目跟踪问效,逐步扩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
三、工作步骤
我厅监管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10年6月中旬至2010年底结束,分为部署启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部署和精神,研究我厅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成立厅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有关处室认真开展自查,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梳理涉农项目,摸清资金底数。二是开展“回头看”。对以前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定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和拨付等环节,对各项涉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对当前不具备整改条件、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着力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三)重点检查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在各有关处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厅财务处和监察室联合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并选择2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于9月25日前完成重点检查报告报送省纪委、省财政厅。我厅作为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省纪委、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开展对部分市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抽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上旬-10月中旬)。各有关处室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于10月上旬完成监管工作报告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各有关处室要认真按照本方案部署和要求,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监管工作,直属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有关处室着力加强对强农惠农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着力加强对各有关处室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开展监管工作迟缓的处室,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落实纠建并举。各有关处室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改,着力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体制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举报登记制度,接受群众举报并做好举报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