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国土资综〔2010〕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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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项目典型调查与评价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
为了总结和推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加大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宣传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典型调查与评价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典型调查与评价是对我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竣工项目进行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典型经验进行评价。本次活动的内容拟征集反映项目成效和经验的典型调查与评价报告文章。本次征文将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十名,对获奖作者给予相应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质量较好的文章收入专辑出版。优秀文章推荐至《福建国土资源》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刊物上刊登。
二、参加对象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人员、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个人。
三、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选送典型调查与评价报告不低于5篇。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这次有奖征文活动。
2.调查评价内容要力争有所创新,加大调查的深度,拓展总结的范围,突出工作亮点和成功经验、项目实施前后的对比、各方对项目的评价等,要求数据详实,图文并茂。
3.题目自拟,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如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须注明。文稿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用A4纸打印,电子稿同时发送。
4.本次征文活动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征文务必于2010年9月20日前寄送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9月底将公布征文评选结果。
联 系 人:周 玲
联系电话:0591-87667385,13905916196
传 真:0591-87667611
电子信箱:fjtdzl@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邮政编码:350013。
附件:明溪县坪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调查与评价(样文)
二○一○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征文 通知
抄送:本厅领导,整理中心,宣教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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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0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