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延续矿区范围预留期限的复函
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10-08-12 字体大小:[ ]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闽国土资函〔2010〕318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

延续矿区范围预留期限的复函

福建省上杭县皇达矿业有限公司:

    你司《延续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限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将你矿划定的矿区范围预留期限延长至2010年12月。

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矿区范围  预留  函

抄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上杭县国土资源局,本厅领导,存档。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08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