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提升群测群防水平。目前,再排查的野外作业已基本完成,现正处数据录入阶段,9月份将全面完成。
二是抓紧开通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外网,为防灾指挥和公众查询提供服务。近期将内网数据库中的地灾隐患信息、分布图、预警预报成果等内容并入水利信息网,提供指挥防灾使用和社会公众查询。
三是尽快出台地质灾害防治规范性文件,推动省级立法进程。抓紧研究起草《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启动地质灾害防治省级立法,适时将管理办法上升为《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四是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组织好专业应急分队,配置好专业监测仪器,为应急处置提供灾情险情评估、抢险方案制订等专项技术服务。
五是加快实施搬迁和治理,推进灾后重建。对治理项目,按设计开展施工,重大项目省级给予适当补助;一般项目地方组织工程治理时,省级按受益户每户5000元的计算标准补助给地方政府用于治理。对险情不可逆转或治理费用大于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受威胁群众开展搬迁,鼓励集中安置,每户补助5000元,旧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给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扶持。
六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防止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或产生新的隐患点。强化对项目建设用地、城镇规划、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对农村面广量大的农民个人建房,加强规划选址和用地审批时的指导和把关。
七是拓展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关键技术研究,服务我省跨越发展。组建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研究台风暴雨条件下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理和新型监测报警仪器,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模式。
八是继续深化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地灾防治知识万村培训活动,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和乡镇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建设活动为抓手,完善万个村庄的群测群防体系。〔省厅办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