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资金信息 >> 土地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关于2010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10-09-06 字体大小:[ ]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主要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出让方式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建设履约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高度

宗地201019

尚干镇(16#地块)

6718

挂牌

商业服务业(汽车4S店)

0.8-1.5

 35-45%(含35%

20-30%(含30%

 10以上

商业40

70

180

350

宗地201020

尚干镇(17#地块)

5560

挂牌

商业服务业(汽车4S店)

0.8-1.5

 35-45%(含35%

20-30%(含30%

 10以上

商业40

60

150

290

宗地201021

尚干镇(18#地块)

5641

挂牌

商业服务业(汽车4S店)

0.8-1.5

 35-45%(含35%

20-30%(含30%

 10以上

商业40

60

150

300

宗地201022

尚干镇(19#地块)

5632

挂牌

商业服务业(汽车4S店)

0.8-1.5

 35-45%(含35%

20-30%(含30%

 10以上

商业40

60

150

300

宗地201023

尚干镇(20#地块)

5643

挂牌

商业服务业(汽车4S店)

0.8-1.5

 35-45%(含35%

20-30%(含30%

 10以上

商业40

60

150

300

宗地201024

尚干镇(21#地块)

5645

挂牌

商业服务业(汽车4S店)

0.8-1.5

 35-45%(含35%

20-30%(含30%

 10以上

商业40

60

150

300

宗地201025

尚干镇(22#地块)

6175

挂牌

商业服务业(汽车4S店)

0.8-1.5

 35-45%(含35%

20-30%(含30%

 10以上

商业40

70

170

330

宗地201026

尚干镇(23#地块)

6394

挂牌

商业服务业(汽车4S店)

0.8-1.5

 35-45%(含35%

20-30%(含30%

 10以上

商业40

70

170

340

宗地201027

尚干镇(24#地块)

6477

挂牌

商业服务业(汽车4S店)

0.8-1.5

 35-45%(含35%

20-30%(含30%

 10以上

商业40

70

170

340

宗地201028

尚干镇(25#地块)

6556

挂牌

商业服务业(汽车4S店)

0.8-1.5

 35-45%(含35%

20-30%(含30%

 10以上

商业40

70

180

350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细要求和基本情况见该宗地的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竞买人必须是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五城区范围内现有营业执照的所有品牌汽车销售的搬迁企业。申请报名仅限于福州市汽车销售企业整体搬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协调办,依托福州市贸易发展局)通知确定的名单内的企业,所经营的品牌汽车均按市协调办通知确定的不得变更,且一家企业只能竞得本次出让的一宗地块,即竞得后不能竞买其他地块。

三、索取材料方式  竞买申请人提供单位介绍信,自2010913日至20101012日下午前(不含休息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打印室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材料。索取材料收取工本费。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地点和时间(挂牌交易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1、挂牌交易时间:宗地201019号地块从20109258时至20101013(星期三)930;宗地201020号地块从20109258时至20101013(星期三)1030;宗地201021号地块从20109258时至2010913(星期三)1130; 宗地201022号地块从20109258时至20101013(星期三)1530;宗地201023号地块从20109258时至20101013(星期三)1630;宗地201024号地块从20109258时至20101014(星期四)930;宗地201025号地块从20109258时至20101014(星期四)1030; 宗地201026号地块从20109258时至20101014(星期四)1130;宗地201027号地块从20109258时至20101014(星期四)15:30;宗地201028号地块从20109258时至20101014(星期四)16:30

2、挂牌交易地点:以上各地块挂牌交易截止时的最后半日(上午或下午),挂牌交易地点在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六层会议室,其余时间挂牌交易地点在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五、报名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在201092520101012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建设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廉洁自律承诺书和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获得竞买资格。

2、报名前竞买者须按指定帐户(户名: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中国银行闽侯支行,帐号:811806705038096001)缴交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和建设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建设履约保证金必须于2010101216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抵交竞得地块的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申请报名地点:闽侯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建设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挂牌地块报名截止当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事项

1、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的挂牌人,挂牌主持人由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指定。

2、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且在出让人向竞得人完成交付土地之日起120日内必须动工建设,从动工建设之日起9个月内全部完成建设开发并竣工投入使用。如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动工建设,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出让地块只能作为品牌汽车4S店,未经政府批准,用途不得改变,必须整体经营,其土地及房屋产权不得分割出售、分割转让、分割抵押。经政府批准改变用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受让人应按批准时新的土地用途条件下经政府重新评估的土地市场价和原出让价款的差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4本次出让的宗地以现状土地出让,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向挂牌人申请挂牌竞买的,视为对该土地现状无异议。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6、有关公开出让活动具体事宜,请与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联系,联系人:季高培,杨国珍,联系电话:059122075081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