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国土资人〔201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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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同意陈香全同志退休的批复
福建省煤田地质局:
你局《关于陈香全同志退休的请示》(闽煤地人劳字[2010]77号)收悉。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免去陈香全同志的中共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鉴于陈香全同志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经研究,同意其退休,请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政治、生活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人事 退休 陈香全 批复
抄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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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