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国土资人〔2011〕17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聘任林梅惠等三位同志职务的批复
福建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你中心《关于拟提任林梅惠等三位同志任科级职务的请示》已收悉。经厅党组研究,同意你中心聘任林梅惠同志为福建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综合科科长,聘期三年;聘任陈志兰同志为福建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发科科长,聘期三年;聘任陈欣同志为福建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发科副科长,聘期三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国土资源 人事 聘任 林梅惠等 批复